山 西 高 平 市 #a V@dy  
P >qckkd  
一年瞒报11起煤矿事故 3Qj(\9"@   
I)q<K\O  
【编者按】 ug0 Z]o:  
2008年10月24日,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***接受媒体访谈时,披露两起因瞒报而被查实的特大事故:一起是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“8•1”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,造成44人丧生。另一起是发生在河北蔚县李家洼煤矿井下非法采矿的炸药爆炸事故,造成35人丧生。***说:“应该继续加大惩治瞒报事故的责任者,而且该重判的重判,使他们不敢瞒。瞒报的成本应该比事故造成损失的成本还要高,应该形成这么一种机制,这样就可以使瞒报者不敢顶风而上。” 4%2v>v+  
b,oM.M8!  
近日,记者不断接到山西省高平市群众反映,当地煤矿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已经成为常态,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基本上都被瞒报了。今年发生数起事故,仅上报了一起。为此,记者在当地知情人士的指引下对这些瞒报事故进行了调查。 1M2W_(7  
+gtyCOJOB  
野川镇北杨煤矿 ^,Lu!&s-4  
半年内发生三起事故全被瞒报 GXA7RE  
xlyk7xnt  
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,高平市野川镇北杨煤矿短期内连续发生了三起生产安全事故,导致三人死亡,这三起事故均被瞒报成功。这三起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: bM[n]:MU  
2007年11月2日,该矿井下发生事故,致矿工李太祥当场死亡。李太祥当时45岁,系高平野川镇寺沟村人。 ,E W!J:  
2008年1月13日,该矿井下再次发生事故,造成矿工韩红伟死亡。死者31岁,原系高平市郭庄村人,后被招婿至野川镇北杨村。 (3|(r.Mm  
2008年5月23日,该矿井下又发生事故,致该矿矿工文周死亡。文周系野川镇吴庄村人。 Qf<Zmd{U  
记者在高平野川镇北杨村走访了当地村民,村民对记者说,这三起事故确有其事,死者是我们当地人,有的我们还非常熟悉。 pspAK3:  
`hd9L|isj  
米山镇张壁东山煤矿 ab]-&t}  
死亡6人 瞒报成功 1X+6?fY  
B0 "X0dbZP  
据知情人士对记者说,在高平市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也被瞒报。事故被瞒报后,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,依然逍遥法外。他说,2008年4月1日米山镇张壁东山煤业公司发生了一起冒顶事故,共造成6人死亡。死者均为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豆沙镇人。其中,李有能为该镇石岗村人;乔野为寨子村人;韦戴军、韦戴全为万古村团结社人;郭朝贵、陈石全为石门村人。该矿位于高平市米山镇张壁村,年产15万吨。 wnUIl'KC  
XiWmw6g.  
事故频发瞒报成了常态 FA u,wd  
#%qN#zN<  
    据知情人士对记者说,在高平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,一般都被瞒报了。矿主用瞒报事故来逃避监管,逃避法律的制裁。以下是经过调查已经证实属于瞒报的数起生产安全事故: U`H9qG&j|A  
1、2008年8月29日,高平市原村乡丰源煤业公司矿井局部发生透水。该矿电工、家住该乡良户村的村民王书文在抽水时不慎触电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该矿为了逃避责任,对外谎称王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。该矿位于原村乡冯村,设计年生产能力为9万吨,批准开采9#煤层,现资源已经枯竭,据说该矿正在办理15#煤层开采手续。 i%vE9  
    2、2008年7月8日,山西高平河西镇利民煤矿发生井下事故死亡2人。 事故发生后,该矿和死者家属秘密签订理赔协议私了。  4"Owe%Q  
      死者张宗明,36岁,系山西高平市石末乡北凹村人; 刘晋晋,31岁,泽州县下村镇人。 p_!Q(Qt"^  
      该矿位于河西镇焦河村,年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,瓦斯含量低。发生事故时,正值停产整顿期间。 5l U_kH^  
      3、2008年6月11日,高平市寺庄镇王报煤矿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。事故造成该矿矿工李文清死亡。死者37岁,系高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南沟村人。事发后,矿方为了达到隐瞒事故真相得以成功,向死者家属赔付了约120万元的巨额赔偿。 gG F9^SdV  
4、2008年6月6日,高平市河西镇七一煤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。造成该矿当班电工王文明死亡。死者48岁,系高平市河西镇西李门村人。 xY'fQ Q:  
5、2008年5月26日晚4时许,高平市马村镇柳沟煤矿发生事故,死亡一人。遗体被停放在晋城市矿务局医院。死者赵书文,男,52岁,系高平市河西镇丁壁村6组人。妻子名叫韩富花,46岁,长子赵大虎,21岁,在高平市一中上学;次子赵小虎,19岁,在晋城市打工。事发后,矿方与死者家属在晋城市凤鸣宾馆协商处理此事。 W@Gi-&qD&  
据知情人士透露,死者为当班放炮工,井下工作面为高层回采。事故发生时,死者正在向煤层顶板打炮眼。由于井下大面积的“老空区”压力较大,再加上打眼时电钻震动,煤层中间夹杆脱落,砸伤死者头部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矿方赔付了死者家属72万元了结了此事。记者驱车在河西镇丁壁村6组进行了调查,当地村民说,“有这么回事”。 \] qW7 |  
6、2008年4月23日,高平市米山镇三中岭煤矿发生冒顶事故,致1人死亡。死者为王健民,45岁,生前住高平市寺庄镇伯方村。该矿赔偿了死者家属80万元了结了此事。 xX? T~  
7、2007年12月5日,高平市陈区镇任家庄煤矿于发生井下事故,造成44岁的该矿矿工张国军死亡。死者系晋城市阳城县西河乡孙家沟张庄村人。事故发生后,矿方赔偿了其家属31.5万元。 g]( "RZ] 3  
记者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了查询,从2007年10月1日至今,高平市上报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只有1起。即今年10月16日高平野川西山煤业公司发生的致3人死亡的冒顶事故。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均没有查询到。 jEZ?9X  
l`=)Xc  
严密的安全监管网络缘何全是漏网之鱼 \4/0  
X3P|7YPhg]  
近几年来,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,国家也下大气力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,以解决安全生产十分严峻的不良局面。并且对煤矿生产企业还专门成立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,在各地都有分支机构,花大气力狠抓安全生产。 )KwczB4  
据悉,高平市对煤矿安全也非常重视,在主要产煤乡镇都设有安监站,每个煤矿都有住矿安监员。人们不禁要问,在严密的监管体系下,为什么瞒报事故屡屡发生?是我们的监管网络还不够严密,还是我们的监管体系形同虚设? 07?)QO  
/_17Rf  
安全生产口号天天喊  安全事故常常发 nq%lyl  
A13US}8  
有位评论员这样说:一些地方的官员,平日里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敷衍了事,悠哉游哉。安全生产只是被他们当作口号挂在嘴上,并没有真正入心,入脑。上行下效,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麻痹思想,甚至是置之不理,深深地感染了其下属各个层面的官员们。于是乎 “安全生产口号天天喊,安全事故常常发”的局面出现便顺理成章了。 0gsBNPGb  
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,这些当事官员们本应悬崖勒马,及时上报事故情况,积极处理善后,认真总结汲取教训。然而,少数预感到其“官位”岌岌可危的官员们,却将瞒报事故视为“救命稻草”,倾尽全力,想方设法运用行政权力、金钱,甚至恐吓当事人及其家属等手段,封锁消息,瞒报事故,企图把事故真相永远摁在水底,不见天日。 vh"%A`foV=  
高平市政府是否能够根据国务院《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》对这11起瞒报事故调查处理;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予以公示。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事态的发展。 3+1\f,  
ezit*Qm7>j  
C 8w#Pzc